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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三好学生评定细则(试行)2011-05-03 来源:基地办公室 浏览:次基地三好学生评选对象为中国内地正式在籍的研究生,评选比例为总人数的6%。总评分由德智体三部分组成,具体细则如下: 一、德育(30%) 德育奖励 ① 荣誉加分:获得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校、院不同等级分别加5、4、3、2分。 ② 竞赛加分:在校内外举行的以思想教育为主的竞赛活动中(如五四纪念征文、五四演讲比赛、学习科学发展观征文等)获奖的同学可根据获奖级别分别加分如下:
③ 社会工作加分:在本学年度担任研会干部、党(团)支书、班长、其他学生干部职务及参加学校、学院指派的社会工作,视其表现每项工作给予1――5分的鼓励,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④公益活动加分:参加组织的公益活动等社会活动者,视其级别和影响度酌情加1-2分(注:多项公益活动间不累计加分,即最高加2分); ⑤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加分: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各加1分,最多2分。有多个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不累加。 二、智育(40%) 1.成绩平均分 成绩平均分的起评分要达到85分,成绩系数0.1。 2. 智育奖励 (1)学术论文 ①核心期刊: 独立作者、第一作者、非第一作者分别加4、3、2分。 ②非核心期刊:独立作者、第一作者、非第一作者分别加2、1.5、1分。 (2)学术活动、会议论文及参与项目 ①学术活动:在各院校或组织中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按所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2、1分的加分,参加活动者加0.5分。 ②会议论文:在各院校或组织中参加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或会议论文集中收录其论文者,按会议级别酌情加1-2分,参加会议者加0.5分。 ③参与项目、编写书籍:酌情加1-2分。 三、文体(30%) 1、文体奖励 ① 在文艺演出(首都国际文化基地联欢会)、英语口语比赛、“一二·九”合唱比赛等活动中获奖者(包括团体奖项),按获奖等级加分如下:
② 在校、院组织的运动会、篮球比赛、足球比赛、排球比赛等体育活动中获奖者(包括团体奖项),按获奖等级分别加分如下:
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 二零一一年三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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